华曦司法鉴定根据设计图纸施工、遵照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准则,然而在施工环节中,鉴于多种原因,参建各方面偏离准则的不规范行为频频出现,遇到复杂情况的出现,有一些监理人员通常表现得无所适从,无所作为,造成监理程序混乱,过程控制薄弱,甚至是留下了质量隐患,这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效果。
【1】开工报审方面的不规范行为
(1)法律法规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2.8条规定,施工许可证获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是开工的重要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4条规定,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2)不规范行为的表现及成因
业主违规开工。业主受到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施工许可证还没有办妥就匆匆忙忙决定施工。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为自身利益考虑,或者出于无奈,没有阻拦业主违规行为。
监理程序混乱。因为监理人员害怕承担责任,有意推迟或者延误正常的监理工作,对于施工阶段材料、工序报审检验不及时见证、签从,导致监理资料失真,施工质量失控。
(3)防治及监理措施
无施工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签发开工报审,在这类情况下,不适宜签发停工令,这是由于监理还没有同意开工,何来停工?并且应及时向建筑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明确告诉业主,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监理人员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如果不采取监控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浙江司法鉴定中心
材料检验、施工质量验收则正常进行,由于这些基础工作是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并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不检验、不验收将导致监理人员的失职。
【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中的不规范行为
(1)法律法规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方组织、指导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依据之一。《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2.3条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且经过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1条规定,工程师(即总监)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对承包人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作同意。
(2)不规范行为的表现及成因
①验收规范引用不当,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缺乏针对性措施。施工单位在提交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时,经常采用“通用范本”。除了工程概况之外,其内容只是罗列了一些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有的出现“张冠李戴”;没有桩基的写有“桩基施工措施”;没有钢结构的出现“钢结构施工注意事项”;有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引用已废止的旧规范,而监理也签上了“同意此方案”的审批意见。
②审批程序颠倒。因为监理对规范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不熟悉,有些施工企业内部审批手续不全,监理却已经审查通过,有的监理工程师还没有审查,总监已经签认。
③监理审核超过时限。监理人员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时,欠缺时间观念。一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往往长达一两个月。在审批过程中,有时候仅为一个细节问题多次退回修改,以致于影响开工报审。赣州司法鉴定
(3)防治及监控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突出指导性、实用性、需要有符合本工程实际的针对性措施。应当严格遵守新旧施工规范的有效执行期限。从2003年1月1日起,凡新开工程都应当执行新规范。必须要及时掌握续后规范修订信息。
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坚持先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后监理才审、先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后总监才签认的原则。
③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应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时限。通常工程不宜超过7-10天。总监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掌握好原则,只需要主要内容完整、内部审批符合规定,就应当审查通过。
【3】建筑桩基础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
(1)法律法规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在软弱地基中被广泛应用。严格控制桩位偏差和确保桩顶与承台良好连接,是桩基础施工质量的关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第8.5.2条规定,柱顶嵌入承台长度不宜小于50m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3条把预制桩桩位的允许偏差列为强制性条文,并且还列入主控项目,对桩基质量验收具有否决权。司法鉴定方法
(2)不规范行为的表现及成因
①两种桩顶标高混淆。原因是主要设计人员欠缺实践经验,施工图中桩顶和承台连接节点欠强,或者表述不清,容易导致错把桩顶结构标高视作沉桩施工中的桩顶标高。
②破桩方案不周,技术交底不清。施工单位操作人员破桩时没有预留嵌入承台高度,而误将桩顶全部凿除。有的破桩方法不妥,比如用大锤击打,导致桩顶破碎不能嵌入承台。
③桩位偏差没有按照规范要求作全数检查,超偏桩号不经过设计、监理认可的方案处理。无处理过程的隐蔽验收记录。
(3)防治及监控措施
①桩基施工前,应当认真审核施工图中桩顶顶高,发现问题应当通过设计人员纠正。沉桩施工的桩顶顶高,应当在桩顶与承台连接点的结构标高基础上,再提升150mm主要考虑把被凿除的桩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以及钢筋焊接长度。
②编制桩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当将沉桩桩顶标高和破桩预留高度列为控制要点。在沉桩施工中,桩顶标高宜高勿低,由于桩顶偏高可以通过破桩解决,而偏低处理比较麻烦。破桩前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破桩中严禁用大锤夯击,以防桩顶破碎。
③桩基开挖时,监理人员应该做好巡视检查,以及认真审核桩位竣工图,重点检查是否有超过桩位偏差允许值的桩号,如有,则应该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其补强处理方案必须经过监理、设计认可。处理与隐蔽验收过程应当封闭、完整。金剑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