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司法鉴定所工程造价鉴定指的是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鉴定人应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于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到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以及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计量争议的鉴定
(1)当鉴定项目图纸完备,当事人就计量依据产生争议时,鉴定人应当根据现行国家相关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没有国家标准的,根据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计量。不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计量规则的除外。
(2)一方当事人对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认的某一个工程项目的计量结果有异议的,鉴定人应当根据下列规定进行鉴定:
①当事人一方仅是提出异议没有提供具体证据的,根据原计量结果进行鉴定。
②当事人一方既提出异议,又提出具体证据的,应该对原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必要时可以到现场复核,根据复核后的计量结果进行鉴定。
(3)当事人就总价合同计量产生争议的,总价合同对工程计量标准有约定的,根据约定进行鉴定;没有约定的,仅是对工程变更部分进行鉴定。武汉司法鉴定中心
计价争议的鉴定
(1)当事人由于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数量变化,要求调整综合单价产生争议的;或者对新增工程项目组价产生争议的,鉴定人应当根据下列规定进行鉴定:
①合同中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鉴定。
②合同中约定不明的,鉴定人应当厘清合同履行情况,如果是根据合同履行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按其进行鉴定;若没有履行,可以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供委托人判断使用。
③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当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按照其决定进行鉴定,委托人暂不决定的,可以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供委托人判断使用。林业司法鉴定
(2)当事人由于物价波动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产生争议的,鉴定人应当根据下列规定进行鉴定:
①合同中约定了计价风险范围及幅度的,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合同中约定了物价波动可以调整,如果没有约定风险范围及幅度的,应当提请委托人决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不过已经采取价格指数法进行了调整的除外。
②合同中约定物价波动不予调整的,仍应当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
(3)当事人由于人工费调整文件,要求调整人工费产生争议的,鉴定人应根据下列规定进行鉴定:
①倘若合同中约定不执行的,鉴定人应当提请委托人决定,以及按照其决定进行鉴定。
②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鉴定人应当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按照其决定进行鉴定,委托人要求鉴定人提出意见的,鉴定人应具体分析鉴别:比如人工费的形成是以鉴定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为基础在合同中约定的,能够根据工程所在地人工费调整文件作出鉴定意见;如果不是,就应该作出否定性意见,供委托人判断使用。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办法
(4)当事人由于材料价格产生争议的,鉴定人应当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根据其决定进行鉴定。委托人没有及时决定可以根据下列规定进行鉴定,供委托人判断使用:
①材料价格在采购前经过发包人或者其代表签批认可的,应当按照签批的材料价格进行鉴定。
②材料采购前未报发包人或者其代表人质认价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鉴定。
③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予认价的,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鉴定,质量方面的争议应告知发包人另行申请质量鉴定。
(5)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办理工程结算而发生争议的,鉴定人应当根据下列规定进行鉴定:
①已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竣工未验收但是发包人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工程结算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鉴定。
②已竣工未验收且发包人未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鉴定人应对无争议、有争议的项目分别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工程质量争议应当告知发包人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待委托人分清当事人的质量责任后,分别根据工程造价鉴定意见判断采用。规范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