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工程造价审计对工程项目有哪些审计要点工程计价审计

  工程审计现场工程造价审计就是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但是,工程造价审计相比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有非常大的不同,涉及到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质量和进度控制、计量支付等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各个环节,专业性强、面对情况复杂、所需要的审核的资料多、问题争议性大,任务极其艰巨,需要在有限的审计时间内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展开全方面的造价审计难度相当高。


  故而,重点突出、方法得当是工程造价审计成败的关键。看明白工程施工图纸是做好预算的前提,一定要认认真真一处不落地把图纸看完,做到对于每一条信息都了如指掌。等你看完图纸弄清楚后就可以做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预算书。


  增加工程造价的原因


  承包单位为了能够中标,在投标时通常对工期、质量等各项承包义务作出高标准承诺,而且在投标报价时往往采取低价竞标的策略,而在履行合同时,又想方设法利用补充补偿协议、工程变更、索赔等的方式,尽可能的向业主转嫁风险,争取更多的利益。因为业主与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造价管理经验不足,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依据近几年来的工程造价审计实践经验来了解,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而违规增加工程造价的问题,是现阶段工程结算中情况最为普遍,并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最大。


  (1)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工程造价


  承包单位为了能够中标,通常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施工风险和交付的建筑产品做各种承诺。但是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业主为了其方便管理,忽略了以上所述承诺,在没有提高标准的情况下,另外签订各种目标和质量管理等补充协议,以奖金的形式增加工程造价。武汉工程审计


  比如,某工程承包单位在在投标文件中对于具体的完工时间、质量要求、优良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均作出详细的承诺,而在施工的时候,业主又就上述承包单位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签订各种形式的目标、质量、安全文明管理补充协议,约定发放各种形式奖金,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增加工程造价。


  (2)不严格履行合同专用条款,根据通用条款进行结算,增加工程造价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工程项目发表合同范本,制订了合同通用条款。而部分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按照项目自身的特点,利用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对于合同范本中的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而项目结算时却没有依据专用条款、仍然采用通用条款的约定进行结算。


  例如某行业通用条款规定,工程主要材料按照国家公布的物价指数与不同分部分项工程权重根据指数法结算价差,而这个项目专用条款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改,约定除了属政策性价格调整的材料外,其他材料的价格一律不予以调整,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是由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然而这个项目在结算时,却对于所有主要材料均进行了价格调查,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增加工程造价。


  (3)通过工程变更和索赔,将应当由承包单位承担风险转嫁给业主承担


  通常承包合同的技术条款与商务条款对于各个工程清单子项的施工流程、措施、工艺标准,以及相关施工规范依据等都有明确的约定,以及明确约定相关费用应当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可是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以各种理由,提起各种变更和索赔,规避其合同义务,增加工程造价。工程投资审计


  比如,某工程技术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大体积混凝土必须采取的各种降温措施,商务条款也明确规定这些措施引起的各项费用应当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但是承包单位以其投标报价未考虑混凝土冷却费用,而要求变更增加通水冷却设施及费用,不合理增加工程造价。


  (4)承包单位未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工程损失由业主承担,增加工程造价


  通常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单位交付合规和优良的建筑产品是其应尽的合同义务。但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管理不到位部分分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而对于这些质量问题的进行后续处理的费用通常金额比较大,部分业主简化管理,没有对承包单位进行反索赔,甚至是补偿相关的费用。例如某工程在施工工程过程中,因为施工工艺及管理不到位,导致主体工程出现裂缝,业主无视合同价款中包括了所有的工程完建、检测、维护和修补缺陷等费用的合同约定,补偿承包单位裂缝修复费用,不合理的增加工程造价。


  (5)变更单价不依据合同条款约定原则确定,增加工程造价


  承包合同中有关于工程清单单价变更也都是有明确的规定,通常约定: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的清单子项时,应当采用该子项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的清单子项时,则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子项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工程审计难点


  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子项可以供参考,就会由监理单位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因为监理单位把关不严,有些变更单价未严格依据上述的原则组价,增加工程造价。比如某工程设计变更增加不锈钢爬梯,其变更单价未参考工程量清单中的类似项目确定,而是根据定额重新确定,增加工程造价。


  (6)工程量计量原则违反合同约定,增加工程造价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承包合同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通常对各个工程量清单子目的计量原则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按月或按季对工程量进行计量,项目完工后,对清单子目工程量汇总统计、然后经过一定程序的审核后进行合同结算。


  以上所述的计量工作,一般是由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监理单位依据旁站监理验收和现场签证资料进行审核。


  不过由于部分监理单位员未认真履职,导致部分工程量计量原则未严格执行。如某工程合同明确规定,土石方工程要求严格依照设计图纸施工,超出设计挖方线的挖方及填方工程量不予以计量,承包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开挖风险,而此项目实际计量时,监理单位员按照实际开挖数量进行统计,对于超挖与因此而引起的填方量及运输费用进行了计量,导致增加工程造价。工程计价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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