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流程【11】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组进行)
验收程序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①单位工程经过监理单位初验、商品住宅分套竣工验收与通过专项验收之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和《竣工验收报告》;递交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②建设单位接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于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与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核查,经过核实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出验收方案开展组织竣工验收。
以及邀请下列单位一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建设局规划处、供电局、消防大队、市政工程管理局、卫生防疫站、城建档案馆、燃气办、防雷办、建委、质监站、排水办、供水集团、电信公司。
③建设单位理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把验收的时间、地点与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此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④竣工验收申请应当向质量监督站提交下列竣工验收的资料:
1.已经完成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和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⑤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要向建委提交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⑥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这个工程进行评价,以及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⑦监督站在接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以及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且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工程结算审计时间
⑧单位工程竣工质量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与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有重要分部(子分部)中间验收证书;
7.有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检查以及检测报告;
8.初验时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出的责令整改内容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9.各专项验收和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燃气、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0.建设单位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1.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3.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4.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5.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6.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7.有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19.已经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20.有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21.有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2)验收组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在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以及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工程项目结算书
①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进行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②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③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④验收组与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⑤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以及各管理环节等各个方面给予全面评价。
⑥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且签名(盖公章)。(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时候,理应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⑦竣工验收中重点检查如下资料的完整性
1.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涉及安全与功能的试验、检测资料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单位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7.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对工程的评价或验收文件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1.工程其他的必备资料:
⑴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核)定表
⑵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⑶单位工程质量分部汇总表
⑷地基与基础质量评(核)定表
⑸主体工程质量评(核)定表
⑹屋面工程质量评(核)定表
⑺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工程结算方式有几种
⑻公共建筑使用、维护说明书、建筑工程保修书
⑼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评定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⑽十八项使用功能检测表
⑾工程竣工报告
⑿工程主体结构质量自评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3)核查验收组分成三个部分分别开展核查验收。
①监督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1.执行强制性标准检查:
重点核查跟安全与使用功能相关强制性条文,例如公共和居住建筑的无障碍实施情况、儿童活动场所的栏杆构造、宿舍建筑的楼梯及走道总宽度,上方有阳台的住宅公共出入口防护、住宅窗台防护措施、门窗工程安全玻璃的使用、铝合金窗的限位及防脱落装置等;
2.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重点抽查跟社会投诉热点、安全和使用功能、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例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门窗质量管理的通知》、《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等。
3.主要功能抽查:
重点抽查涉及安全与使用功能项目,例如防水工程的淋(蓄)水试验、给水管道的压力试验、建筑电气的漏电测试检测或接地电阻测试、通风空调的漏风量测试或温湿度测试等;
4.观感质量抽查
⑴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
例如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竣工验收通过
①对于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以及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于这个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②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③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的问题,未能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时候,验收小组应当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以及宣布此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
④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要整改质量的问题,验收小组可以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相关的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不过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能够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⑤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无法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理应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未果时,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⑥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理应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检查确认,递交《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符合以下要求时,竣工验收通过:
1.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2.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有效;
3.竣工验收程序合法;
4.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工程实体质量经监督抽查合格或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
⑦竣工验收通过时间应该以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合格或者重新验收符合要求之日为准。
⑧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把竣工验收的相关记录与文书等资料递交质监机构备查: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书”
经过有关各方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填写相关资料
单位工程质量经竣工质量验收后,建设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2】建设项目资料备案阶段
收集齐全上述步骤中相关资料(备案要求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四个部门提供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份提交给建设局窗口进行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建设单位理应在竣工验收和消防、电梯、燃气等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质监站出具下列资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甩项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结算书;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需要提供下列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①工程根据实际结算的,需要提交下述的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类别核定书;人防工程结算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图纸会审记录;
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进度表;
10.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11.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13.竣工图。
②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需要提供下述资料: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工程承包合同原件;竣工图。
(3)备案的程序:
①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③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以及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1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送交房阶段资料
(1)交房程序
①建设项目城建档案资料经过备案后,以及获得各项证件后,开发(建设)单位通知用户接收房屋。工程结算是什么意思
②开发(建设)单位向购房(分房)人交付住宅产品,在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时,应当提交《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用户查阅和复制。
(2)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需具备的条件:
①每套住宅经分户验收合格,并张贴《分户验收合格证》;
②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住宅小区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时,需具备的条件:
①小区内的道路、排水工程竣工以及验收合格;
②小区内的绿化工程竣工以及验收合格;
③小区内的照明工程竣工以及验收合格;
④小区内的技防工程竣工以及验收合格;
⑤小区内配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竣工以及验收合格;
⑥小区内配建的公共厕所竣工以及验收合格;
⑦小区内的水、电、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线进户,已经开通供应服务或者有协议限期开通供应服务;
⑧小区内的物业管理企业已经入住以及开始正常服务;
⑨开发项目合同约定的配套公共用房已经落实(分期开发、分期交付的有分期落实方案)。工程结算第三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