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建设项目结算时工程造价超出预算价的原因工程结算审定单

  水电工程结算据悉工程项目的建设规划是为了能够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牵涉范围广泛,由个人住房到公共建筑,由市政交通到水利及港口等等。项目的性质与服务对象决定了此建设规划形式与建设规模,这个建设资金来源有可能是国家投资、自筹资金或者银行贷款。从项目的立项到建成完工,工程造价由投资估算到最终结算价,其变化亦是与项目的参建各方密切相关的,其的形态发展是一种动态的趋势。怎么让这个变化趋势成为可控,就是项目投资方与建设方长期以来特别关注的问题。


  每一个工程项目的性质不同,所处环境地域不同,建设规划的时间点不同,项目建设期间客观环境的变化(比如,政策、市场的变化等),项目参建各方的经验能力也是不相同,再加之牵涉的投资金额比较大,工程造价结算牵涉面比较广,从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质量和进度控制、计量支付,结算等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专业性强、情况复杂、争议性大,让现如今工程造价的变化趋势还没有办法像数据模型一样被提前设定。大多数的项目最终的工程造价只有在进入到结算审计阶段后才可以确定,在与原先预算项逐一比照,找出增(减)项目,检查其是不是合规,判定存在的合理性。最终的工程造价是不是超出预算价,而超支原因在结算审计结束之后才水落石出。


  在项目开始进入到施工阶段,由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合同主体,若是不考虑政策的变化与合同中没有进行明确的内容(比如,不可预见因素),基本上对于结算造价不会构成大幅度的影响。故此,可见对于工程结算造价有比较大影响的,大部分存在于项目建设的前、中期阶段,主要有下面几个因素:


  1、建设方因素


  建设方因素反映在多方面,这主要是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工程竣工结算书范本


  (1)在可研批复后无法及时落实征地拆迁、资金筹措以及建设规划手续办理等的工作。尤其是在公路工程的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中,经常能够看到由于征地没有落实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拆迁不到位阻挠施工等的情况。资金筹措渠道不充分,导致项目最后没有办法进行,成了“烂尾”工程;亦或是在施工期间,金融市场供应紧缩而要求施工方垫资的,在结算时,施工方要求利息补偿。建设手续还没有完善,仓促进行施工模式,在完成后,由于手续不全而未能进行竣工验收,施工方没办法申请后续款,要求货币补偿等等。


  (2)项目前期考查成熟度不足,没有达到应该有的深度与规范要求,工程设计阶段中也没有办法进行深度的细化设计,造成项目功能性与实用性不高。在施工阶段暴露后,就有可能出现“边修改、边出图、边施工”的现象,导致预算不能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项目超标准设计,超预算投资等的现象出现,造成结算审计的时候出现超支。


  2、勘察、设计的疏漏和变更的因素


  (1)审计工作过程中,常常发现由于勘察工作造成的工程变更及、费用增加等的现象:公路工程中,桥梁、隧道、路基施工和地质情况紧密相关:①因地质勘察中钻孔点位或者钻孔深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没有体现出复杂的地质情况,实际情况跟地勘图纸有出入,增加了桥梁施工或者隧道施工困难,例如:实际土层与地勘土层不符,在基桩成孔后,发现桩底标高没有达到设计的持力层,变更原设计桩基长度,使之达到持力层;地质勘查时没有发现地下溶洞,在实际施工进行片石混凝土填筑等处理工艺;地勘过程中对于地表水系进行详细勘查,以及地下孔隙水的存在分析,隧道施工过程中出现顶部渗水,加大塌方的可能性。②地质勘察中对于土质的调查与分析不够详尽,在实际施工中,由于不良土质的存在,必须要大范围的改良或者换填等。③建筑规模与投资不大的小区域项目,勘察报告参考或者借鉴附近范围内在建或者已经建成项目的地勘报告,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地质情况有所不同。以上这些是常见于结算审计中因勘察原因造成的结算费用增加的情况。


  (2)设计是工程的灵魂,同样是项目最初阶段的反映。其变化与调整对于整个项目的功能与造价的影响非常大,尤其是设计细节与说明。在某个市政工程的预算审核中,发现在设计图纸管道断面图中,管道顶面以上50cm的填料没有进行明确,通用图集中提供5种填料参考(中砂、粗砂、碎石屑、粒径小于40mm的砂砾或开挖出来易于夯实的良质土),然而每种材料价格差异比较大,预算送审报告上采用中粗砂进行填筑。详询设计单位,他们修改图纸,对填料进行明确:实行用良质土回填夯实,这项减少费用约为一百多万元。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在结算审计过程中,由于设计的变更致使工程费用增加的现象不计其数,具体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地就是为了整个项目更加完善。倘若在这种完善的过程,可以结合设计变更情况对增减费用开展预算,进行方案的比选与优化,应该会更有意义。在某管道工程施工中,原设计图纸中管道回填采用原土回填,然而实际施工中发现土质比较差,设计变更采用掺灰改良的处理,参考采用原投标文件中的类似单价。在结算审计时发现投标中有换填土方项目,单价低过掺灰改良单价。倘若在变更时采用多方案比选,在相同效果情况下,能够节约不少的建设资金。如今科技的不断进步,伴随建筑信息模型(BIM)的引入和深化,提升整个建筑工程的建造效率,而且亦会降低因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可能。


  3、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因素


  招标控制价指的是招标人对于工程费用控制的一种手段,能够避免恶性投标带来的资金风险,通常是由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显而易见。编制招标控制价不但需要熟悉施工工艺以及相关的定额,并且需要对材料的市场价格要有详细的调查与了解,同时必须对其中的项目特征,结合设计图纸开展完整的描述,不然就会产生争议,亦影响到工程结算价。


  在对招标控制价的评审中,有漏项、合并项、清单描述和图纸不符的现象,以及对控制价进行“隐性”打折的现象出现:①某个新建市政道路,地处水田范围内,设计图纸中考虑到地基承载及压实度,要求对于低填浅挖段的路基顶面以下60cm范围内路基土进行掺灰处理,在设计总说明中强调要求,没有在一般路基设计图中标注说明,送审控制价中遗漏这项,没有对其进行列项组价。②某二级公路工程中混凝土护脚和片石挡土墙合并列项,未考虑材料不同、部位做法不同。施工单位在后续施工中有可能会要求新增项目。③某市政道路工程中,沥青面层以下为C30水泥混凝土,设计当中对水泥混凝土层进行切缝、灌缝并贴抗裂贴,控制价编制中已经进行相关组价,不过清单的项目特征中却并没有对其说明,施工方有可能会要求对于这些新增单价。④在某国道的改造项目中,因为批复预算资金有限,建设方为了压缩成本,对相关费率和部分工艺忽略不计等,变相的对招标控制价进行“下浮”。这些就是控制价审核中曾经出现过的现象,有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和结算中,产生争议,从而影响工程结算造价。工程结算确认书


  4、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的因素


  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情况涉及金额大,有着标的特殊、履约期限长、监管严格等的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牵涉到造价的部分通常集中在专用条款的工程计量和计价、合同价款与调整和补充条款中,涵盖了项目采用的清单和相关定额,对于材料、人工、机械等的变化风险确定调整原则,与未尽事宜的说明。需要注意的是材料调整的幅度、由于相关的政策变化所做的调整(比如人工费的调整、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费率的变化等)、行业规范的更替(如部分集料的等级要求提高、水泥和钢材的标准的变化)等的约定,这些都会影响工程结算价款的变化,这些是不可预料的风险变化,然而在合同签订立时必须要加以考虑。


  在某个项目跟踪审计中,就出现过由于合同条款而造成的违约问题。这个项目因规模小,工期短,在合同中约定不调材料价格,施工中因为多种原因造成进度滞后,在这期间,钢材、水泥价格大幅的上涨,施工方没有办法承担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向建设方提出希望修改部分条款、或者退场等的要求,考虑到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建设方最后妥协,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获到批准后,重新约定相关的条款,致使工程结算价格超支。


  以上所述的这些情况,都是在平时工程的预算评审、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中暴露出来的,怎样使工程结算价能够更好的控制在预算价范围内,与其在施工过程中或者结算时去关注,不如把重点放在项目施工的前期中,做好项目的立项规划与勘察设计、把关招标控制价,研究合同条款,相信工程预算价必定会起着控制的作用,以真正的实现“财尽其用”。工程结算审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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